至亲离世,要连夜赶路,爷爷去世却不可请丧假,导致还得分外扣工资,浙江网友小李那般遭受不幸,触动诸多人士之心底痛楚。这边怀揣至亲辞世之沉痛哀伤,那边有着单位严苛冰冷又无暖意的诸多规章制度限定,这般情形,究竟是此规定根本不合情理,还是员工方面要求太过矫情无理呢?
祖孙情遇上硬规定
有个叫小李的人,在杭州的一家私企里工作,前些日子收到来自老家的电话,那个从小将他抚养长大的爷爷,突然间离世了。他马上向所在公司请求给予丧假,然而却被告知,依据公司所制定的制度规定,丧假仅仅是针对父母、配偶以及子女而言的,爷爷奶奶并不在可以享受丧假的范围之内。那么他面临的选择是,要么去请年假,要么就请事假,而请事假是要扣除工资的。
小李的薪资原本就不特别高,年假还打算留着在过年之际使用,最终仅仅只能请了三天因事旷工假。为了节省时间,他在值完夜班后就连夜乘坐绿皮火车赶回到江苏老家,次日参与完丧礼后又匆忙急促地返回杭州。往返的奔波致使他身体和精神都非常疲惫,三天的因事旷工假还被扣掉了六百多元钱。
亲属闲言让人寒心
使小李更加感到难受的是,老家那儿某些亲戚得知他仅仅回来一天便会离开,在背后私自议论他“念了书在大城市里工作,就瞧不上乡下的亲戚了”。有人讲他爷爷白白疼爱了他一回,就连最后的一程都不愿再多待一会儿。小李有苦难申,自己实际上是想要去送爷爷最后一程的。
在许多在外打拼的年轻人那里,都会出现这样那种的误解。老家的人搞不清楚单位的请假制度有多么苛刻死板,仅仅晓得你没把自己留在那里。小李讲,那几日他一方面得去应对失去亲人之际内心里承受的痛苦悲伤,另一方面同时又须承担亲戚给到的指指点点诸般状况,整个感觉特别地委屈难过而且还觉得特别地孤立无援。
单位规定各有不同
然而实际上在关于丧假所涵盖的范围方面,各个不同单位所执行的标准之间存在着极大的差异。举例来讲,有网友讲述自己处于外企工作的情况,此丧假涵盖了祖父母、外祖父母,甚至连配偶的祖父母也能够进行请假,并且整个过程都是带薪性质的,要是路途遥远的话也是能够再多申请两天的。像这样的公司使得不少人产生羡慕之情。
只是,但也存在着好多人宛如小李那般,其所在单位仅仅认准一成不变的道理呢。有那些在国企开展工作的网友讲,于他们所在单位,会严格地去贯彻八十年代时期的文件要求,也就是说,一旦祖辈离世是确实无从请到丧假,而仅仅能够被算作事假。另外,还存在有些私企在这方面表现得更为严格,就连事假都难以请到,只能够选择调休或者去寻觅他人来进行代班,不然的话,就会被算作旷工了。
法律规定存在模糊地带
当下企业所参照的仍旧是在1980年被发布的《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其中所写的直系亲属仅仅是父母、配偶跟子女。此项规定已然过去了四十多年,在那个时候家庭结构以及社会观念均与当下不太相同。
有些法律专家指出,在当前的家庭关系里,存在着许多年轻人是由爷爷奶奶带大的情况,从感情方面来讲,祖孙之间就属于直系关系。然而,劳动法对于“直系亲属”并没有作出统一且明确的定义,如此一来便给予了企业非常大的解释空间。部分企业为了节省成本,自然而然地选择按最窄的范围来执行。
律师建议扩大覆盖范围
江苏钟山明镜律师事务所的吕金艳律师曾公开作阐述表明,依据我国传统习俗,祖辈咽气之时孙辈理应到达现场,这是人情伦理方面的基本要求之所在,如果连这样的情况都无法做到确保,那么规定就势必会显得不合乎人情事理了她提出了一条建议那便是将丧假所包含的范围予以拓宽延伸至近亲属一块儿,把祖父母、外祖父母以及兄弟姐妹都增添纳入其中。
南京大学法学院的副教授周长征表达了这样的看法,现今丧假制度的确是需要加以完善的,然而在法律进行修改以前,单位能够依照自身情形进行人性化的处理。举例来说,允许员工采用带薪年假对事假予以替代,又或者将祖辈列入丧假涉及的范围,这些均是企业能够达成的柔性举措。
员工维权可以这样做
要是你察觉到了与之相仿的状况,能够先瞧一瞧公司所制定的员工手册,或者劳动合同之中所记述的内容。倘若公司所作出的规定相较于法律而言更为宽松,那么自然而然地应当依照公司的规定来行事。要是公司所规定的恰好是最为狭窄的范畴,你仍旧能够试着与领导展开沟通,阐述祖孙之间感情所具备的特殊性,进而谋求通融。
真不行的话,也能够去请事假或是拿年假来顶替。法律界的人士给出提醒,碰到公司依据旷工为由实施开除的情形时,能够申请劳动仲裁。毕竟在司法实践当中,好多法官会顾及到传统伦理,进而做出对劳动者有利的判决。亲情跟法律,不应该是对立的呀。
你于请假之际碰到过哪些奇特规章?倘若公司不准丧假,你会抉择径直离开还是忍耐顺从?欢迎在评论区域分享你的过往,点赞转发致使更多人群看见了!


